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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农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2018/09/18 08:54    浏览次数:

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》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,建立吉林农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,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,扎实有序地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增强广大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,维护校园网络安全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统一领导,快速反应,协同工作,科学处置。坚持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负责谁落实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,共同做好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。

三、问责制度

1.责任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。

2.责任单位在限期整改期间,整改不力的,给予通报批评;玩忽职守、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3.责任单位应按照《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及应急处置预案》(见附件)及时、如实报告和妥善处置网络信息安全事件。如有瞒报、缓报、处置和整改不力等情况,将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。

4.违反规定的人员,由相关负责人责令改正,并通报批评;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等严重后果的,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。触犯法律的,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四、吉林农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

(一)领导小组成员

组 长:席岫峰 冯 江

副组长:陈 光 徐文生 毛彦军

成 员:所有二级网站单位(部门)党政负责人

(二)领导小组职责

1.贯彻落实国家、省市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政策规定,依据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"的原则,落实工作责任,统筹、协调和指导全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。

2.研究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相关措施,确保网络安全运行。

3.负责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工作。

4.负责统筹、协调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,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网络安全相关应急处置工作。

(三)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信息化教学与管理中心,具体负责吉林农业大学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

主 任:李太浩

副主任:黄 海 于运国 王洪斌

成 员:潘贺 张伟 张楠 赵春喜

战杨 钱浩 景丰

吉林农业大学

2017年9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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